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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委巡察组正式进驻9个单位开展巡察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站  发布日期:2021-03-15
  3月10日至11日,市委6个巡察组陆续进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和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空港区公安(分)局等9个单位,全面开展巡察工作。
  各巡察组分别召开了进驻动员会。会前,巡察组召开了与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见面沟通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进驻动员会,传达了中央、省委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价值取向是以人民为中心、监督重点是“三个聚焦”,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把巡察监督的成效体现到营造更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的各个方面。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担当政治责任,坚决支持、密切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市委巡察组要把握上下联动提级交叉巡察的契机,突出理论武装,有的放矢开展“政治体检”;突出问题导向,客观精准开展监督;突出队伍建设,高质高效完成巡察任务,推动我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动员会上,巡察组就本轮巡察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进行部署。要求被巡察单位增强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意识,主动加强对接,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反馈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方案、建立台账、抓好整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切实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党性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折不扣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巡察组的意见,坚决整改落实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用好巡察成果,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过程,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市委巡察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