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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长陈江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10
   日前,经揭阳市委批准,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惠来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惠来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陈江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江森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子女、房产、持有股票等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陈江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丧失党性原则,目无道德法纪,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江森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江森简历
  陈江森,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广东惠来人,大学文化程度,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10月至1986年11月在惠来县工商局工作;
  1986年11月至1997年4月在惠来县劳动局工作,历任办事员、调配股长;
  1997年4月至1998年9月任惠来县劳动局副局长;
  1998年9月至2002年1月任惠来县劳动局局长;
  2002年1月至2005年6月任惠来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2005年6月至2009年1月任惠来县神泉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9年1月至2009年2月任惠来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神泉镇党委书记;
  2009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惠来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惠来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惠来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4年5月至2018年7月任中共惠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惠来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8年7月市委决定免去其惠来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2018年8月惠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终止其惠来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
  2018年9月惠来县委决定免去其惠来县委统战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2018年10月政协揭阳市第六届委员会撤销其市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