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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典型案例(二十八):揭西县坪上镇原纪委书记刘佑标失职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7

“微腐败”典型案例(二十八)

揭西县坪上镇原纪委书记刘佑标失职案

来源:揭阳廉政网

刘佑标原任揭西县坪上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揭西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2011年7月至2014年10月,刘佑标兼任坪上镇生猪办公室主任期间,在监管过程中疏忽大意,没有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巡查监管工作,致使没有及时发现和查处辖区内蔡少凡、蔡子河经营的两处非法生猪屠宰点。2014年9月14日,这两个非法生猪屠宰点被中央电视台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6年1月,刘佑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