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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对症下药治“微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24

榕城纪委:对症下药治“微病”

来源:揭阳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陈锡辉

  因涉嫌挪用经联社商铺租户租金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榕城区东兴街道玉浦社区企业办出纳员黄某某被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像这样的“微腐败”形式虽“微”,但危害却绝非微不足道,“微”在基层,“危”在民心。这一起典型案例的查处,传递出榕城区委旗帜鲜明支持反腐的强烈信号和区纪委重拳整治基层“微腐败”的坚定决心。

  阶段来,榕城区纪委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开展“迎盛会。百日百项大行动”的工作部署,开展重拳整治“微腐败”、强力推进正风反腐专项行动,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找准“病因”,医治“病灶”,祛除“病根”,多措并举整治百姓身边的“微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建“病历”,把脉问诊找“病因”

  治“微病”,找准“病因”是关键。

  全市重拳整治“微腐败”专项行动一开始,榕城区纪委就成立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苏娴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剑指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党员干部,聚焦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农村“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吃拿卡要”问题等8个方面问题,通过区和街道两级联动以自查自纠的形式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清仓、大起底”,为基层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把脉问诊”。

  排查中,既有收受贿赂、违规收费的问题,又有贪污专项补助、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根据这些问题线索,区纪委仔细进行分门别类,对重点问题线索,建立“病历”台账,找准“病因”,实行挂号销号式管理。截至8月18日,区纪委共排查出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73条,办结56条。

  线索问题的“定位”,为精准打击“微腐败”指明了方向。

  开良方,对症下药医“病灶”

  治“微病”,贵在“对症下药”。

  实行重点督办,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由区纪委班子成员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挂钩督办,切实加强协调指导,明确处置、办结时限和责任人,使问题得到从严从速查处。目前,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组织31人次对各街道纪工委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督查督办、指导。各包案领导切实负起职责,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协助案件查办30人次,迅速查清重点问题线索。

  榕城区纪委的这一帖“良方”,对症下药直指“病灶”,推动问题快查快结——对涉嫌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仙桥街道下六社区东潮经联社原主任潘某生、涉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10200元感谢费的仙桥街道永东社区下底原党支部书记陈某雄等问题线索,由区纪委分管领导挂钩督办,于7月26日对潘某生、陈某雄进行立案审查。

  下猛药,精准发力祛“病根”

  治“微病”,务必猛药去疴。

  阶段来,榕城区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精准发力祛“病根”,严肃查处“蝇贪”“蚁贪”,从而形成了强大震慑,至目前,已立案查处66件66人。

  “再也不用忍气吞声交治安管理费了!”东升街道沟口社区一姓黄的商户高兴地说,而更让他激动的是以前交的还能一分不少拿回来。2017年1月,接到群众反映东升街道沟口社区治保会违规收取治安管理费问题后,苏娴等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并快速组织查处,2天内便查清该社区治保会向辖区内的外来商铺及外来流动人口收取治安管理费共计11万多元的违纪事实,随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令社区第一时间将违规收取的治安管理费退还商铺及个人。这一举措受到商户和群众的一致赞许,大家纷纷表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整治“微腐败”的决心,实实在在共享到整治“微腐败”的成果。

  对涉及民生和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区纪委一律从严查处,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梅云街道办事处农业办副主任姚凯丹贪污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款17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梅云街道群英经联社主任黄舜波贪污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款8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微腐败’,惩治从来不是目的,只是手段,预防比打击更显重要。”苏娴说,榕城区纪委将围绕“治病救人”这一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全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实现“全覆盖”监督,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深化“源头治理”预防机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治早、治好,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进一步强化廉洁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回访教育和谈话提醒等有效手段,形成“不想腐”的自觉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