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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惩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减存量遏增量成效明显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06

广东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减存量遏增量成效明显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前,广东省纪委发布通报称,阳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桂雄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又一位厅官落马,提醒着人们:尽管岁末年初,但广东并没有放慢反腐的节奏,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持续巩固“不敢腐”氛围,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要清醒认识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两个前沿、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更加严峻,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毫不手软惩治腐败。”对于惩治腐败,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始终态度坚决。
  在十八大以来连续几年的强力反腐态势下,广东取得了信访举报量、涉及省管干部的初次举报数、省委巡视发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大幅度下降的成绩,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紧盯“关键少数人”  立案数位居全国前列

  时任广东省环保厅厅长李清接受组织调查、潮州市市长卢淳杰接受组织调查、珠海市政协主席钱芳莉,清远市委原书记陈家记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绝不手软,对不忠诚不老实、组织给机会不珍惜的绝不手软,对自以为有关系、对抗组织调查的绝不手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手软。
  1-11月,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513件,同比上升17.2%,其中地厅级干部135人(正厅级52人),处级干部82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32人,同比上升39.6%。自办案件数和全省立案、处分地厅级干部数均位居全国前列。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紧盯“关键少数人”。在今年至今查处的过百名厅官中,潮州市原市长卢淳杰尤其引人关注。他是直接在任上被查处的市长,属于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关注的“关键少数人”、“三类人”。
  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卢淳杰在前任市长严重违纪被查处后,不汲取前车之鉴,在2013、2014、2015年的春节还收了200多万元。组织找他核实,他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我们这里都是这样”。纪律审查人员调查发现,他涉嫌卖官、受贿、经商、收受红包礼金等严重问题。
  在强力“打虎”的同时,对外逃人员也穷追不舍。“广东毗邻港澳,海外侨亲侨商众多,社会开放程度和经济外向度高,裸官裸商问题也比较突出,权钱交易也主要在境外或者通过地下钱庄完成,一有风吹草动就利用境外身份潜逃,造成找人控人难、调查取证难、防逃追赃难。”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道,查处的深圳市委原常委、原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等案件中都有多人在境外藏匿,权钱交易基本都在境外或通过地下钱庄完成。
  对此,广东积极利用侨亲侨商众多的优势,化被动为主动,加大国际追逃追赃的劝返遣返力度,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明显成果。今年2月18日,在省追逃办的多番努力下,“百名红通人员”之一、深圳中油器材公司原副总经理常征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6月,“百名红通人员”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被缉捕归案。据统计,今年广东已追回外逃人员127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3人,国家工作人员10人,位居全国前列。
  这一年惩贪治腐工作,是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4年时间各项工作的一个缩影。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9000多件,是前5年立案数的2倍;查处地厅级干部456人,是前10年查处数的1.5倍。查处的省管干部覆盖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地级以上市查处的市管干部基本覆盖了所辖县(市、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明确要求,再过两年,即到2018年,广东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查处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形成不敢腐的威慑力,农民的合法利益就能得到有效维护,基层治理能力就能得到加强。
  为此,广东坚持对基层群众身边的“蝇贪”予以痛击,不断增强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从2015年起,广东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并出台了集中排查工作意见,要求基层认真排查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五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今年1-11月,全省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1705条,立案12772件,党纪政纪处分997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24人,对全省基层政治生态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与“排毒”,群众拍手称快。
  为确保率先脱贫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广东省纪委又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按照隔级包片包案督导模式对扶贫领域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组织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
  今年以来,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严肃查处。1-11月,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线索1815条,立案查处44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5人。
  通过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腐败之手,使那些胆敢“蚕食”扶贫资金的“蛀虫”们一个个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那些心存觊觎、意欲伸手者受到了警示教育,国家的扶贫政策得到了落实,赢得了群众对党的真心拥护,厚植了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执纪效果实现“三个下降”

  今年以来,广东继续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实践“四种形态”贯穿于纪律审查具体工作中,推动“四种形态”逐步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机制,规范全省谈话提醒工作,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约14万人次。同时加大信访函询力度,省纪委开展函询124件,增长181.8%;各地级以上市纪委开展谈话函询394件,增长43.8%。1-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中,轻处分、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的分别占处分人数的61.0%、 33.9%、5.1%。
  今年,省纪委在处理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一案牵出的涉及多人违纪窝案时就较好地运用了“四种形态”。“对他们的处理,充分考虑了其违纪事实、对错误的认识和对组织的态度。如原副厅长张黎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最终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原副厅长邱某华严重违纪,态度较好,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组织调整处理;另有其他6名态度好的违纪干部,分别受到有关党纪政纪处分。”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的同志介绍。
  在十八大以来连续几年的强力反腐态势下,广东取得了“三个下降”的执纪效果。1至11月,全省受理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10.8%,涉及省管干部的初次举报同比下降13.08%,省委巡视发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大幅度下降。
  这“三个下降”,反映了广东当前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