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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志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  发布日期:2023-09-08
  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揭西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志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礼金;纪法底线失守,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志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志丰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志丰简历
  李志丰,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广东揭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揭西县凤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塔头镇党委副书记,塔头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