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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看守所原四级警长陈建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  发布日期:2023-08-18

  日前,普宁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看守所四级警长陈建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建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利用看守所管教民警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在押人员提供特殊照顾;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由本人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滥用职权,严重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陈建帆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建帆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建帆简历

  陈建帆,男,汉族,1992年6月出生,广东揭阳揭东人,本科文化程度,2016年10月参加工作,202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普宁市看守所办事员,一级警员,四级警长。

(普宁市纪委监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