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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空港经济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8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区巡察工作,根据市委和区委有关要求,结合空港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揭阳空港经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党章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明确政治巡察的职能定位,围绕党的建设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问题解决作为主要任务,实现届内巡察监督常态化、全覆盖,强化成果运用,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监督的实际成效促进我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形成,为建设美好空港创造优良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要突出政治巡察定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的内在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盯紧关键少数,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镇街村(社区)党组织作为重点巡察对象,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重中之重,围绕六项纪律四个着力和两个责任进行深入体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要突出推动决策落实。要把巡察与推进区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区委工作部署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要及时掌握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进行处理。要及时掌握各地各单位推进区委专项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适时开展印证式、点穴式、调研式专项巡察。要准确把握区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任务部署,以巡察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

     三要突出巡察成果运用。要牢固树立应当发现重大问题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切实当好区委的耳目和利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巡察工作会商制度,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建立详细工作台账,确保巡察成果各环节有据可查。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反馈问题找出病灶、举一反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主要任务

一是常规巡察。2017年开始,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巡察计划,安排2-4轮常规巡察,在五年时间内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区委巡察组进驻区直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镇街巡察时间一般为一个多月。

二是专项巡察。在完成年度常规巡察计划的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五年时间内选定一、两个主题和范围,灵活机动地开展1-2轮专项巡察,时间一般为每轮一个月。

三是巡察“回头看”。从已巡察的单位中挑选若干个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整改工作不力的地方或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体现巡察监督的韧性和严肃性,让党内监督的“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巡察时间一般为15天左右。

四、巡察方式

原则上每轮派出2-3个巡察组,每组5-6人,创新“一托N”的方式分工完成任务。一是镇街托行政村(社区),关注重点地方。在常规巡察镇街时,将其所属的各行政村(社区)一并纳入巡察范围。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重点村(社区),则实施“点穴式”机动巡察,精准突破。二是区直单位托二级机构,聚焦重点领域。在巡察区直单位时,其下属二级机构一并纳入巡察。对资金较大、项目较多、问题反映集中的下属二级机构或医院、学校、国有企业则安排机动式巡察,发挥“流动哨”威慑力。三是巡察组托两个单位,实施板块轮动。即一个巡察组同时巡察两个单位,对体量较大和体量较小单位,按照同类同步原则,做到大小结合,跟进巡察。

五、巡察安排

2017年:开展2轮常规巡察,巡察4个单位。

2018年至2020年:每年开展4轮常规巡察,巡察12个单位,灵活安排巡察“回头看”。

2021年:开展1轮巡察,配合镇(街道)、村(社区)换届安排专项巡察。

 

附:揭阳空港经济区委巡察单位名单(39个)


附件

 

揭阳空港经济区委巡察单位名单

 

一、区直单位(28个)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部(区编办)、宣传部(文体旅游局)、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司法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商务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林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产业引进局、总工会、团区委、妇女联合会、人民武装部、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空港分局、揭阳市国土资源局空港分局、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空港分局、揭阳市公安局空港分局。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4个)

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兴税建材服务有限公司、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镇街(7个)

    砲台镇、地都镇、登岗镇、渔湖镇、溪南街道、凤美街道、京冈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