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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29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持续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榕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中山街道以“节日补贴”“创文补贴”名目违规发放补贴给街道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相关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另外,街道班子成员存在违规接待及未按要求落实办公用房整改等问题。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陈少广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黄荣波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纪工委全面工作)郑建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事处副主任、纪工委副书记陈少娜、出纳员杨树光受到诫勉处理;对涉及的其他10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二、普宁市燎原街道泥沟村组织党员干部大吃大喝问题。2018年6月21日下午,普宁市燎原街道泥沟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维左组织普宁市有关部门、燎原街道党工委、泥沟村党总支部分党员干部到酒店聚餐,当晚张维左等10人消费菜品、酒水合计10094元。张维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参与大吃大喝,燎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苏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燎原街道供电所所长陈朝晖、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洪阳中队指导员陈剑雄、泥沟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张玉鹤、泥沟村党总支部委员张汉涛受到诫勉处理。
  三、普宁市卫计局、揭西县人社局时任有关领导收受普宁复大医院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时任普宁市卫计局副局长黄建民,先后10次收受普宁复大医院工作人员所送钱款40000元、3条烟和1瓶酒;时任揭西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社保局局长李旋,先后收受普宁复大医院工作人员所送轩尼诗洋酒3瓶和中华牌香烟数条。黄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李旋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四、惠来县第一中学违规公款接待、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惠来县第一中学在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海产品、烟酒等用于送礼。另外,该校还存在违规发放假日值班和加班补贴问题。惠来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惠来县第一中学校长陈汉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以上问题说明,在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形势下,一些单位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个别人员心存侥幸,不知收敛的情况尚未彻底根除。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症”,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底线,杜绝触碰纪律“高压线”,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真正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坚决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