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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普宁市供水管理局城东供水管理所所长陈建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  发布日期:2022-04-25

  日前,普宁市纪委监委对原普宁市供水管理局城东供水管理所所长陈建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建生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为不符合报装条件的用户报装水表,损害公共利益;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审批没有发票的报销单据;对供水所抄表员长期缺岗缺勤问题放任不管,造成不良影响;私欲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工具,与供水所其他人员合谋,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其财物,数额巨大。

  陈建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建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建生简历

  陈建生,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普宁市大南山街道人,大专文化程度。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3年5月 聘任普宁市供水管理中心(局)城东供水管理所所长

  2021年1月 因整体改制进入普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暂任城东供水管理所所长

  2021年4月 聘任普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客服部资深主任

  2022年2月 退休

(普宁市纪委监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