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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取得重要成果 全市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全部归案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  发布日期:2021-12-01

  追回外逃人员83人,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全部归案;追回赃款234万多元;2020年9月后未新增外逃人员……

  2018年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市委领导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全市追逃追赃工作成效显著,先后实现省重点追逃对象“清零”,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全部归案,释放出“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织密天网,联合作战优势互补

  “天网行动”以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市委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由市纪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等作为成员单位,成立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追逃办”),把追逃追赃领域分散的职能和力量集中起来。监察体制改革后,市监委与市纪委合署办公,既承担统筹协调职责,又直接查办职务犯罪追逃追赃案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使追逃追赃工作机制更加集中统一,运行更加高效顺畅。

  市监委和各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各尽其职,构建起上下贯通、横向协作、内外联动、高效顺畅的追逃追赃工作体系,每年制订工作要点,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市县两级监委切实担负起主抓责任,分别指定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追逃追赃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合力攻坚”的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完善追逃追赃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案情互通、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建立逐案会商、领导包案、研判通报等制度机制,结合我市追逃防逃工作经验做法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短板并调整完善……

  一环紧扣一环,一步紧跟一步,追逃追赃的法网越织越密。2021年4月9日,随着潜逃21年的陈展明被从千里之外的长沙押送回揭阳,全市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全部“清零”。

  主动出击,持续彰显治理效能“我想知道是怎么找到我的?”这是已潜逃17年的惠来县公路局原副股长陈运波面对突如其来的追逃人员说的第一句话。

  2018年,在中央、省追逃办的统一部署下,市追逃办组织对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进行大起底,全面摸清底数,开展全方位、“地毯式”追逃。2018年追回4人、2019年追回47人、2020年以来追回32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坚持“战疫”和追逃追赃两手抓、两不误,一批外逃人员被缉拿归案或主动投案。

  “揭阳的外逃人员大部分潜逃时间都很长,追逃难度很大,每一个成功案例都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默默坚守,背后都有一个浸着汗水甚至鲜血的、斗智斗勇的追逃故事。”对这一点,全体追逃人员深有感触。

  为追回所有外逃对象,追逃人按照“紧盯重点个案, 通过个案突破带动追逃工作整体推进”的要求,对外逃人员个案分类处置,因案施策,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案一策略”,逐案分析研判,反复沙盘推演,确定主攻方向。原共青团揭东县委员会组织部长王木峰主动致电市追逃办表达投案意愿,并在同日向潜逃地江西省宜春市公安机关主动投案;普宁市广太镇山前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少龙和下架山镇上西埔村原村支部书记饶长顺被成功劝返;惠来县溪西镇西尉村原党支部委员詹惠周被抓捕归案,随后同案犯该村原出纳员詹财来被劝返……一个难关接着一个难关被攻克,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不断显现。

  宽严相济,释放政策感召力

  “追逃工作既要有雷霆手段,也要春风化雨。通过宣讲政策、落实政策,让外逃人员认识到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迷途者知返”,让外逃人员认识到正确的出路。

  追逃追赃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权限,依法调查外逃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严格依法履职,市公安局组织多警种精干力量协助追逃,市法院、市检察院做好刑事法律政策支持,市监委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积极运用刑事诉讼法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多部门联动,形成了一体推进追逃追赃工作的强大合力。

  潜逃是不归路,投案才是岸。在用雷霆手段布下天罗地网的同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农村基层“公告栏”等宣传手段,发布悬赏通告、通报追逃战果、宣传主动投案从轻处理政策,动员群众积极举报,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追逃,编织无形的追逃舆论“天网”。2018年8月,涉嫌挪用公款出逃21年的中国建设银行惠来支行原出纳员方志荣主动投案,并积极退清所有赃款20万元,成为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一个主动投案的外逃人员,第一个归案的省重点追逃对象。

  “腐败分子到哪都没有容身之处,主动投案才是唯一的出路。”在方志荣的“示范”效应下,我市目前归案的83名外逃人员中,主动投案的就有42名。对此,市监委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建立了对外逃人员主动投案的法律适用沟通机制,对有主动投案和认罪退赃意愿的,研究提出相应法律适用意见,既保证严格依法,又体现宽严相济。最终,方志荣依法受到宽大处理,于2018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标本兼治,织密扎牢防逃篱笆

  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市委坚持把防逃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范畴,纳入反腐败整体工作部署,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各级监委聚焦监督责任,加大对防逃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发现公职人员外逃的,第一时间进行责任倒查。针对惠来县隆江镇民政办原负责人陈炳雄挪用专项资金390多万元后潜逃的问题,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分别对2名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

  在“人”这方面,我市紧盯关键环节和监督薄弱领域,完善公职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因私、因公出国(境)证照管理规定。重点关注镇(街道)及村干部的出国(境)证照管理,做到及时更新,查漏补缺,严防案发外逃。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优势,全面掌握联系单位公职人员证照收缴情况,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证照管理职责,全面防范证照管理方面的漏洞。要“管”,更要“教”。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了解并严格遵守出国(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019年2月,涉及群众举报线索的揭东区玉湖镇浮山村原党总支副书记、下尾经联社原主任许汉荣突然失联,揭东区监委立即启动防逃措施,做好劝返工作,并通过公安机关协助追查。最终,许汉荣迫于压力主动到区纪委监委投案,并主动交代其违纪违法问题。

  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在认真总结外逃案件案发规律的基础上,我市专门组织了监管漏洞查摆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风险评估,围绕“人、钱、证”,建立健全防逃控赃机制,确保既“追得回”,又“防得住”。把防逃工作贯穿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全过程,强化外逃风险研判,对发现有外逃倾向的及时采取措施。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坚持标本兼治、追防并重,进一步提升追逃追赃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揭阳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提供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