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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季度揭阳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6起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  发布日期:2021-10-19

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


  2021年第三季度,揭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6起,处理35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3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217人。查处“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94起,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97.92%;查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96起,占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87.27%。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在坚持中巩固,在巩固中发展,持续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推进,不断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突破。要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施策、靶向纠治,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要对易发多发问题深入分析、找准症结,推动有关方面从制度机制上加以规范,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典型问题分析研判、通报曝光,用足用好反面“活教材”,让各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