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2021年上半年揭阳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7起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  发布日期:2021-07-20

  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

  2021年上半年,揭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7起,处理59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5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283人。查处“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158起,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94.61%;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58起,占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58%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的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落到地。要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共性问题和易发多发突出问题精准开展整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优化治理。要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把纠“四风和树新风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