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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连锡雄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站  发布日期:2020-12-16

  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连锡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连锡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法犯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赠送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连锡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连锡雄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