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揭阳: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做实做细脱贫监督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站  发布日期:2020-12-15

      脱贫攻坚是第一民生工程。近年来,揭阳巡察机构站在全局的角度、政治的高度,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通过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聚焦三个重点,久久为功。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连续三年组织巡察监督。2018年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019年组织驻镇巡村专项巡察,2020年启动扶贫领域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督导。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4521个,已全部落实整改;移交问题线索627件,已全部办结。以监督促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组织坚定不移、凝心聚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强化三项措施,精准督导。一是上下联动。市县两级巡察机构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市级监督的权威和县级监督的熟悉,开展交叉督导,有效提升了督导的实效性。二是简化方式。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措施和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精简监督程序,不开汇报会、座谈会;不搞全覆盖式谈话;不泛泛查阅资料,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解核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上。三是进村入户。坚持“一线工作法”,到贫困村、进贫困户家中了解脱贫情况。如在“回头看”专项督导中,全覆盖走访未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按不低于四分之一的比例实地抽查已退出的贫困村、贫困户情况。共走访村(社区)163个、贫困户1310户,发现问题494个,推动落实立行立改问题296个。

   压实三级责任,整改到位。脱贫攻坚各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为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每轮巡察结束后,报经市委同意,第一时间将巡察发现问题反馈被巡察地区,压实县、镇、村三级主体责任,督促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近期,又出台《揭阳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指引》,分五大环节,对相关整改工作提出53条具体要求,特别是细化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职责,为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和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