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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铁腕“惩腐打伞”
文章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日期:2020-11-2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至2020年10月,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729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72人——

  “今天明天都是好日子,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初冬的晚霞映照在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上坪公园,一曲《好日子》唱响后,村民们欢快地跳起广场舞。

  如歌词一般,如今的上坪村村民过上了好日子。可在前些年,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梁义章为首的黑恶势力在村里横行霸道,村民深受其害、叫苦不已。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问题后,纪检监察机关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一举打掉并连根拔起这个涉黑涉恶团伙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涉案人员达73人、涉案金额达1.9亿元。这个曾经饱受黑恶团伙残害的村子,终于迎来了“好日子”。

  这是广东纪检监察机关“惩腐打伞”取得的战果之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铁腕“惩腐打伞”。截至2020年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7299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处级干部20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72人,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勇担职责使命,压实政治责任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

  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打“伞”破“网”。省纪委常委会先后18次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制发省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等12项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到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调研,深入74个县(市、区)实地督导,对“惩腐打伞”工作作出80次具体批示。

  在省纪委监委的督促带动下,各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委主动扛起“惩腐打伞”政治责任。针对个别地市纪委监委落实扫黑除恶责任不力等问题,省纪委监委采取督导考核、约谈提醒等方式,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努力解决“上热下冷”问题。同时,对扫黑除恶失职失责的市县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要求,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截至2020年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追责问责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1530人,其中处级干部30人。2019年1月,云浮市纪委监委对打击盗采河砂乱象失职失责的市水务局副局长陈汝平等1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治任务,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压实政治责任。”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深挖问题线索,全力打“伞”破“网”

  2019年初,一封反映丘柏良团伙黑恶行径的实名举报材料摆到清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的案头。翻看举报材料,受害人梁某彬被该团伙故意报复砍伤右脚,数年来四处上访维权,施暴者却一直逍遥法外。在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清远市纪委监委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核查,深挖问题线索,以雷霆万钧之势打掉了盘踞在佛冈县作恶多年的丘柏良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截至2020年10月,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7人,立案查处“保护伞”22人,冻结资金约2亿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同向发力,全面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持续滚动摸排问题线索。截至2020年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5116件,已办结14570件,办结率96.4%。其中,省委三轮巡视共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5件,涉及厅(局)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7人、科级以下干部13人。 

  针对有的“保护伞”官位高、后台硬,个别基层办案单位存在不敢、不会、不想办案等问题,省纪委监委明确重大典型案件都要有领导包、有专班查的要求,实行包案直查督办,集中全力突破大“伞”深“网”。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蹲点调研,督导联系地区“惩腐打伞”工作,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也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包案直查督办。其中省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包案查办的深圳陈永森涉黑组织,共挖出27名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对干扰阻力大、涉及干部多的重大案件,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专案组,交叉审查重要涉案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在查办肇庆陈泽湖涉黑案中,专门组建由省纪委监委牵头,肇庆、珠海市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参与的联合专案组,并将重要涉案人员进行异地留置、异地审查、异地羁押、异地侦查,查实肇庆端州区公安分局原局长李少锋等人充当“保护伞”问题。

  攥指成拳,协同办案。省纪委监委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机制作用,会同省公安厅建立协同办案工作机制。截至2020年10月,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共收到公安机关移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90件,循线深挖出“保护伞”1590人。如广州市纪委监委在查办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杜棋涉黑案件中,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办案组,通过交叉审讯、联合审讯等方式深挖彻查,共挖出1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顺瓜摸藤、倒序办案。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先查处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再倒查与其有勾联的涉黑涉恶人员,从而成功打掉了一批群众多年举报但无从下手、长期想打但屡遭干扰的黑恶分子。如省纪委监委通过查处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打掉了盘踞在佛山、肇庆等地非法采石的多个涉黑涉恶团伙。

坚持打建结合,强化以案促改 

  “现在我们村的农贸市场卫生搞得很好,价格也公道了,我再也不用山长水远坐车去其他地方买肉了。”说这话的,是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村民陈伯。陈伯口中的这个农贸市场,在2年前被涉黑犯罪团伙垄断后,猪肉价格比新会中心城区市场贵了两三元,有的村民为了买到正常价格的肉,宁愿乘坐公交车去邻近的镇村买。

  黑恶不除,百姓难安。新会区纪委监委联合有关部门,成功将盘踞在梅阁村周边的以蒋秾达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打掉。针对背后反映出来的监管不严、制度缺失等问题,新会区纪委监委做好“后半篇文章”,分别向沙堆镇和区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认真开展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加强市场监管、堵塞监管漏洞。

  据了解,截至2020年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提醒提示函1909份,已收到整改反馈1730份,反馈率90.6%。如清远市纪委监委针对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前后两任支队长李耀斌、尹冬清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督促该局紧紧围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职能科室工作流程,严格管好队伍。广州市纪委监委从查处从化区交通运输局赖重飞案入手,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整顿交通运输行业不正之风,有效规范了交通营运秩序。

  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巡视巡察、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检查整改质量。正在开展的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明确将落实扫黑除恶整改责任情况纳入巡视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斗争决心不动摇、深挖彻查不松劲、依法严惩不含糊,以‘六清’‘六建’为抓手,坚定不移‘惩腐打伞’,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