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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日期:2020-11-17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的重大课题,也是需要在党内监督中不断探索破解的难题。把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盯住了、抓好了,促使其扛起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才能形成“头雁效应”,真正管住“绝大多数”。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职责定位,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发展,努力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有效监督。

  聚焦“关键”二字,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必须聚焦“关键”二字,找准要害、捏住“七寸”,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紧盯关键人。“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重点对象中的重点。广东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等,努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山东省持续深化党委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2019年省级层面已经拓展为市委书记和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今年还将进一步扩展到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党委(党组)“一把手”……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关键人紧盯不放,在强监督上持续发力,取得明显成效。

  严把关键处。领导干部的权力并非源于其个人,而是由其所在部门岗位赋予的,盯住重点岗位,就把准了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以交通系统为例,交通运输部负责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领域,是国家财政投入“大户”。与此同时,这些领域多为垂直管理系统,垂管单位分布全国各地,某些监管“盲区”的部门“一把手”拥有支配巨额资产的权力。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介绍,为破解系统内长期存在的“山高路远监督难”“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问题,该组在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经常性开展实地检查的基础上,探索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协作机制,创新提出属人属地管辖结合的办案模式,切实提高了监督实效。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罗智峰,长江航道局原局长熊学斌和原副局长姚勇等多名干部相继落马,彰显了驻部纪检监察组严把关键处的实战成果。

  管住关键事。从实践中看,利用职务便利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是领导干部腐化变质最为突出的表现之一。许多地方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背后,都有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紧盯“关键少数”与管理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等交往行为,守住领导干部容易“跌倒”的地方,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的一个突破口。如陕西省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等突出问题,今年前3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问题470件、处分547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着力纠治“关键少数”权力滥用乱用的同时,还需防范有权不用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有权不行使,某种程度上危害更大。”山东省禹城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宝勇告诉记者,该市纪委监委围绕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等情况加强监督,既规范权力运行,也鼓励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合理合规运用容错纠错免责机制,让党员干部轻装上阵、全心全力干事创业。

  推动“一把手”抓“一把手”

  “岱庙街道所辖东关村、五马社区、南关社区等3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存在违规吃喝问题……”

  今年8月,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后,立即安排区纪委常委对岱庙街道党工委书记马云峰进行了廉政谈话。“街道下属个别社区党支部书记出现问题,你作为街道书记,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对抓好下级‘一把手’有何具体措施?”一条条辣味十足的质询直击痛点,顿时让马云峰红了脸、出了汗,督促他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回到岗位后立即采取措施深入整改。

  岱庙街道的问题不算大,但从中折射出一个道理——对各级“一把手”来说,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直接、最权威。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正如上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所说,上级“一把手”的评价、看法、意见,对下级“一把手”有着重要影响。上级“一把手”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对下级“一把手”来说就是有力的监督。

  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对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协助职责,持续传导责任压力,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充分履行职责,把“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

  广东省纪委监委督促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在发现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地各级共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2.5万余人次;河南省许昌市探索构建市县两级述责述廉工作体系,在全市铺开“廉政大约谈”活动,从市级层面一直延伸到村一级,让各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到“神经末梢”。

  浙江省永嘉县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搬到庭审现场,组织县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现场旁听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切实做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落细落实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警醒。

  抓实“关键少数”撬动“绝大多数”

  队伍强不强,关键看“头羊”。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主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精准有效的监督推动“关键少数”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关键少数”为支点,撬动“绝大多数”对标看齐,整体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积极用好专门约谈这个有力抓手,逐一约谈国家铁路局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提出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树立表率、加快建章立制并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干部教育提醒和日常管理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倒逼“关键少数”守好责任田,带动本部门本系统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山东省滨州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访谈活动,强化各党委(党组)书记履职担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督促“关键少数”履职尽责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严肃查处“关键少数”的典型问题,始终保持对于“绝大多数”的有力震慑作用。

  在贵州,从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政治问题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的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等县区“一把手”,到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省高速公路集团原董事长耿黔生等国企“蛀虫”,全省各级纪委监委把查处“关键少数”典型问题作为管住“绝大多数”的有力武器,巩固和强化“不敢腐”的效应。2019年,全省共查办在任“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483件,处分317人,其中厅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286人,向全省党员干部持续释放强高压、长震慑的鲜明信号。在陕西,“殷鉴不远警钟长鸣”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展今年9月在全省各市(县、区)先后开展,参观单位超过3300家,受教育人数逾20万人。“看到自己曾经的领导落马后直击灵魂的自白时,有种当头棒喝的感觉。”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一名中层干部在该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贺久长案例展板前感慨……

  万里长风起云端。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既挂帅又出征,既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和推动者,又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头、作出表率,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