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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许学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30

日前,普宁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许学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学斌在普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和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在纪委向其函询时,没有如实说明其违纪问题;违反工作纪律,泄露举报者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不认真、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许学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许学斌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