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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公安局下架山派出所原所长张少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普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19-09-11
  日前,普宁市纪委监委对下架山派出所原所长张少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少明在任下架山派出所所长期间,多次、大量违规收受辖区内企业主所送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钱款,情节严重,涉嫌受贿罪。
  张少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法纪意识淡薄,执法犯法,把执法履职当成敛财牟利的工具,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变本加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普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少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宁市监委给予张少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随案移送。(普宁市纪委监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