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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市交通管理处原处长周少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16

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市交通管理处原处长周少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少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权力安排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不报告或者不如实向上级报告工作,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周少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失守纪法底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少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少忠简历

周少忠,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广东揭阳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4月任广东省揭阳军分区教导队队长;

2000年12月任揭阳市榕城区人武部副部长;

2001年3月任揭阳市惠来县人武部副部长;

2002年3月任广东省揭阳军分区司令部作训科科长;

2004年9月任普宁市人武部部长、普宁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8年3月任普宁市委常委、普宁市人武部部长;

2012年1月任揭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3年3月任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揭阳市交通管理处处长;

2015年12月任揭阳市交通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