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揭阳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站  发布日期:2019-08-08

  为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治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揭西县河婆街道乡肚村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间,时任乡肚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张文明,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委员张振欧,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张振东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之便,用本人或妻子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情节严重,涉嫌贪污罪。2019年1月,张文明、张振欧、张振东等3人被开除党籍;2019年5月,3人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二、惠来县隆江镇吉清村党支部委员张俩文收受危房改造户钱款问题。2015年,吉清村党支部委员张俩文在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时,收受危房改造户林某桌儿子所送钱款2000元。2019年3月,张俩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钱款返还村民。
       三、空港经济区登岗镇安乐社区部分危房改造户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至2014年间,安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曾锐深在明知曾某元、曾某明、张某香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还将其列为危房改造对象上报,使3人违规领取补助资金。2019年5月,曾锐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普侨区新兴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邓楚宏为其胞兄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提供便利问题。2015年,邓楚宏在明知其胞兄邓某雄不属于危房改造实施对象范围的情况下,仍然在其《普宁华侨管理区危房改造验收表》中作为经办人签名,并作为验收小组成员签名验收,为邓某雄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提供便利。2019年6月,邓楚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危房改造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民生项目,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以上4起典型问题被严肃查处,体现了我市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定决心。各地各单位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危房改造补助等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冒领、克扣、挪用资金行为,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