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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监委这一年——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忠诚履职 砥砺前行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04

2018113,普宁市监委挂牌成立。925,向26个派出监察组集中授牌。回眸过去的201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普宁市监察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监督职能,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监察工作,有力彰显监委成立一年之效。


                                                 普宁市监委派出机构授牌活动

汇聚反腐败合力,保持和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普宁市委切实扛起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主体责任,如期完成组建工作;普宁市纪委认真履行专责,加强协调指导,牵头推进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转隶组建工作顺利完成。普宁市监委与普宁市纪委合署办公,设置内设机构12个,比原来增加3个。在人员配置上,坚持交叉配备、混合编成,注重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委机关监督执纪一线人员编制占到编制总数的63.7%;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相关业务人员占到86.2%。

改革凝聚形成强大的反腐合力,2018年普宁市共立案403件470人,立案人数同比增长48.6%;其中查处乡科级干部58人,同比增长52.6%;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83.7万元,同比增长260.6%。成立专案组查办云落镇原党委书记涉嫌违法犯罪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的第二天,即2018年3月21日,普宁市纪委监委就对占陇镇西南村原村委会主任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调查。当时,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还处于探索阶段,一些办案程序未尽完善,普宁市纪委监委举全委之力,挑选原有纪检、检察、公安等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专案组,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形成攻坚合力。同时,办案人员一方面抓紧监察法的学习,另一方面加强探索、紧锣密鼓铺开案件查办,并向上级纪委监委办案骨干学习,力争成功把首宗留置案件办得漂亮、办得成功、办成铁案。在上级纪委监委的支持指导以及协调公安机关配合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下,办案组安全规范采取12项调查措施,促使案件高效快速转入刑事司法程序。该案立案12天后就查清了4个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并且落实党纪处分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该案件的查办,开启了普宁市监委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先河,为此后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示范和借鉴作用。2018年普宁市共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等案件17件,其中移送起诉10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人。承办揭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6宗,其中查办涉嫌职务犯罪3件。

坚持人民立场,基层反腐纵深发展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集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贫困户居住房屋大排查以及对23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推动责任落实。坚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研究、案件优先核查,重点案件由普宁市纪委派员直接查办,交由镇街直查案件由领导包案督办督查,确保调查深入、处理到位。2018年共排查问题线索78条,办结62件,问责110人,其中立案60人。

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有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小组。按照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坚持直查快办,实施领导包片包案和联系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指导等方式,推动案件顺利办结。排查问题线索135条,办结113件,立案85人,其他问责42人。

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震慑。共查处环保领域问题 35宗,问责406人次,其中,立案12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诫勉谈话43人。

强化自我约束,把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主动对标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学习领会好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上级纪委全会等精神,扎实打好理论基础,提升队伍素质和本领,认清形势和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凝聚工作强大合力。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揭阳市纪检监察干部“五条禁令”和领导干部“约法三章”,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及时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