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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农垦局办公室副主任刘保和严重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9-02-02
  近期,市纪委对市农垦局办公室副主任、原派驻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溪西镇西尉村第一书记刘保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查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刘保和在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被选派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溪西镇西尉村(省定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该村公款支出的礼金礼品;多次参与驻村干部组织的公款吃喝,并多次接受公款购买的香烟;参与该村公款支付的健身娱乐活动,到溪西镇某歌厅唱歌喝酒,在该村列支1000元,到西尉村某游泳池游泳并用餐,在该村列支1070元。违反工作纪律,西尉村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过程中,该村詹木水、詹兴春、詹广城、詹惠妹4户贫困户实际不符合扶贫户评定标准,对此刘保和应负主要责任。
  案发后,市纪委给予刘保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其严重违纪问题移送市农垦局,由市农垦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刘保和退回违纪款项共计1535元。
  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根据贫困村的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精准脱贫,其主要职责是帮助强化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为民服务。刘保和作为上级组织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本应实实在在为当地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改变当地的贫困面貌,但其未能履职尽责,甚至侵犯了群众利益,其行为严重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恶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扶贫一线的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以刘保和严重违纪问题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干净干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惩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纠治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基层微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