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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2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02
  今年以来,揭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最近,揭阳市纪委牵头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纪委,对该区溪西镇永安村原党支部书记郑炎顺和该镇盟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尖敢立案审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郑炎顺对抗组织审查、贪污扶贫款、侵占专项资金和非法出卖宅基地案
  2017年5月,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纪委对永安村有关问题进行核查时,郑炎顺教唆他人作伪证,并潜逃外地,对抗组织审查。2008年,郑炎顺虚构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单据2单,共套取村集体资金75440元。2009年,郑炎顺虚构修路购买香烟支出单据4单,共套取村集体资金2587元。2013年,在村收到神隆公路征地赔青款后,郑炎顺虚构10户村民征地赔青款收据17单,套取征地赔青款754130元,其他村干部郑乃轩、郑宝清、郑武林、郑甲午各套取12000元。2015年,郑炎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2012年至2013年间,郑炎顺私自收取村民土地承包款共377580元。郑炎顺将上述套取、骗取和收取的资金共计1229737元占为己有。郑炎顺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02年至2014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出卖宅基地共151宗,面积32.1578亩,该村非法获利241100元。2017年9月,郑炎顺、郑乃轩、郑宝清、郑武林、郑甲午等5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王尖敢贪污扶贫款、非法出卖宅基地案
  2007年至2008年,王尖敢伙同村干部黄香、杨木梅、杨德兴、杨才源、杨水金贪污农村安居工程扶持资金28000元,其中王尖敢分得扶持资金8000元,其余每人各分得4000元。2011年9月至2014年7月,王尖敢伙同黄香、杨水金贪污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共45000元,每人各分得15000元。王尖敢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02年至2014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出卖宅基地共577宗,面积121.2705亩,该村非法获利1964150元。2017年9月,王尖敢、黄香、杨木梅、杨才源、杨水金等5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月,王尖敢、黄香、杨木梅、杨德兴、杨才源、杨水金等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揭阳市纪委以“牛刀杀鸡”式直接审查郑炎顺和王尖敢的严重违纪问题,并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监管部门的责任,既是给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传导压力,也是对“微腐败”持续释放露头就打、动辄则咎的强烈信号,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郑炎顺和王尖敢严重违纪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个人自身原因,也有组织监管不力原因,但主要是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扭曲,无视法律和纪律等原因造成的。郑炎顺在《忏悔录》上说:“我只有小学文化水平,不认识很多字,法制意识十分淡薄,法律知识十分缺乏,在当了村党支部书记后,在骗取危房改造款、伪造收据贪污赔青款的时候,不知道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我刚开始当村书记的时候,还想要帮村民干一些好事,时间久了,我慢慢开始搞‘一言堂’,对村里的事务我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差,放任自己的违纪行为。” 王尖敢在《忏悔录》上说:“我走到今天的地步,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虽然有我文化水平低、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的客观原因,更重要的是我对党纪国法学习不认真,不够重视所导致的,我对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的认识非常肤浅,有的甚至闻所未闻。在村中当书记久了,渐渐地产生了说一不二的性格,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思想上没有了是非界限,心理上没有了敬畏感。”郑炎顺、王尖敢等11人已为其严重违纪问题付出应有代价,受到相应的处理,希望广大基层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以及群众长期、反复举报而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坚决采取提级审查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微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