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前夕,经原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区委组织部部长黄增録同意,区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方强安在单位公务接待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相关人员赠送土特产,支出共计人民币35280元。黄增録、方强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