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综合要闻
广东严防“灯下黑” 纪检自我监督“动真格”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3

广东严防“灯下黑” 纪检自我监督“动真格”

来源:南方杂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在强力反腐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也颇为有力。《南方》杂志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截至2016年12月,广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83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查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省纪委监察厅机关2016年度工作总结会上强调。

    严防“灯下黑”,维护纯洁性

  今年初热播的中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其中披露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腐败内幕,令人触目惊心。

  广东对治理此类“灯下黑”问题一直不遗余力,例如,湛江市纪委曾连续查处了廉江市、徐闻县纪委3名副书记的违纪问题。

  2015年下半年,湛江市纪委参照巡视工作的做法,根据已掌握的县(市、区)纪委班子情况和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情况开展了首批巡察。当年12月,根据巡察线索,湛江市纪委查处了时任廉江市纪委副书记陈某。经查,陈某接受工作对象所送礼金,还利用职务影响,要求工作对象为其购买机票。陈某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降为科员。

  据广东省纪委介绍,去年全省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91人、谈话函询141人、组织调整9人,坚决清理门户,不断纯洁队伍,形成了有力震慑。

  近年来,广东按照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目标设计,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其中一大重点和亮点是探索以科技促监督,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其中,通过总结推广珠海、惠州、肇庆依托信息化手段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省逐步建立“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监督”的主体责任信息化监督体系和评估系统,受到中央纪委的肯定。

  信访量的变化数据从侧面折射出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工作的成效。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总量下降,反映出纪检监察干部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情况逐渐减少,减存量、遏增量效果初显。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打铁”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 广东各级纪检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016年是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的“能力建设年”,全年培训纪检监察干部4255人次,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鉴别、学习调研、执纪监督、改革创新、拒腐防变等五种能力。针对派驻机构人员变动幅度大、不会办案的问题,广东省纪委建立了派驻(出)机构干部“跟案学习、以案代训”制度,分批次抽调派驻(出)机构50岁以下干部到机关执纪审查部门跟案学习,机关各带班室的同志进行“一对一”“手把手”指导。目前,已对80多名派驻机构干部实施 “以案代训”,派驻机构干部的业务能力尤其是执纪审查能力得到了质的提升。

  2月16日,广东省纪委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专题学习研讨会,委厅领导班子及各室(厅、部)副职以上同志参加会议,黄先耀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前,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已专门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发出学习贯彻《规则》通知。

  会上,与会同志按照《规则》章节和条文顺序,围绕监督执纪工作新旧规定区别,就信访举报受理和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程序与处置、立案审查条件与程序等17个专题,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不拘形式,畅所欲言,讲真话、献良策、出实招,开展研讨交流。会议现场气氛热烈,有专题发言,有精彩点评,有问有辩,大家普遍认为这次研讨会开得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非常有收获。

  与此同时,广东不断构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纪委全部单独成立了干部监督室,全省有38个县 (市、 区) 纪委成立了干部监督机构,其余的均设立了干部监督岗位。在组织机构建设上呈现出起步早、标准高、基础牢等三个特点。

  “在市县镇三级纪委换届工作中,加强班子建设。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匡正,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省纪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筑牢监督网络,深化标本兼治

  在严肃清除害群之马的同时,广东十分重视加强监督制度建设,不断筑牢监督网络,把执纪监督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广东较早制定《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建立定岗、定责、定工作流程、定风险、定措施“五位一体”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围绕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巡视监督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纠风权、干部任用权和资金管理权等七种权力查找风险点,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风险查控全覆盖。

  广东省纪委为加强自我监督,建立了干部教育监督“三早”预警机制。纪委的组织部门建立起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办的沟通协调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现象,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约束,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不仅如此,广东遵照去年7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广东实际,对《条例》规定的问责情形逐条进行细化,并突出广东实践成果,起草并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办法》参照我省开展责任追究的经验,明确问责的启动、核查、决定以及成果运用等一般性程序,并进一步明确问责中不同机关和部门的权限及分工;增设简易程序条款,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事实清楚、情节较轻,适用通报、诫勉的,可以不进行调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等。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办法》正式印发,为广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除此之外,广东省纪委还进一步探索制定具体、记实、量化的纪检干部日常考核办法。客观评价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干部的工作状态、工作实绩、工作规范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提拔使用结合起来,促使各单位各部门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体现干多与干少不一样、干成与没有干成不一样。

  “我们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思想和工作动态,关心干部特别是长期外出办案干部的学习、生活及家庭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省纪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一年,广东省纪委加快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系统,实现基础数据精准易用。认真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审核档案共计411卷。

  广东省纪委表示,接下来全省纪检干部将认真学习运用《规则》,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执纪铁军。(记者/石静莹 通讯员/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