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揭阳市: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机构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26

揭阳市: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机构

来源:南粤清风网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日前揭阳市出台了《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根据《办法》,该市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对象是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以及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将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原则上在每届市委任期内,巡察组至少对市委巡察对象单位党组织开展一次巡察,同时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项巡察。

据悉,该市市委巡察组将突出政治巡察,对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的情况以及上级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处置。

下一步,该市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构建市县党委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