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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任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  发布日期:2024-1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揭阳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任(以姓氏笔画为序)王紫零(女)、石立国、杨颖(女)、吴孟显、陈森、陈育群(女)、陈桂武、陈晓红(女)、林煜煌、罗帆帆(女)、周春城、郑子江、胡博豪、洪婕芳(女)、姚明旺、徐东升、黄宝琼(女)、谢鹏飞等18名同志为揭阳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1月。
上一项: 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下一项: 已经是最后一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