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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
揭巡公〔2024〕1号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  发布日期:2024-03-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市委决定派出2个巡察组对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等12个市直部门开展“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对榕城区地都镇、砲台镇,揭东区锡场镇、白塔镇,普宁市占陇镇、南溪镇,揭西县河婆街道、龙潭镇,惠来县惠城镇、神泉镇等10个镇街以及所辖60个村居提级开展“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进驻时间从2024年3月下旬至6月中旬。

  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谋划推进“百千万工程”情况;聚焦履行职能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落实“百千万工程”具体任务情况;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实施“百千万工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情况;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百千万工程”组织和人才保障情况。同时,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在推动“百千万工程”中履职担当、廉洁自律情况,紧盯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工程建设立项招标实施等关键领域,重点了解涉嫌权力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根据需要延伸检查所巡镇街下辖相关村居实施“百千万工程”情况。

  进驻期间,市委各巡察组专门开通值班电话、意见箱和邮政信箱,受理具体问题反映(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政信箱: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大院1号楼911室转市委相关巡察组收。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