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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把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4-03-14

  日前,青岛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会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督中掌握的实际情况,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位,从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等方面入手,约谈“涉数”“出数”重点岗位人员20余人次,谈项目、谈数据,谈履职尽责、谈容错纠错,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有序衔接、贯通协同,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十问》,聚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重要流程和关键节点、整改工作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以及整改不力的处理措施四个方面,明晰职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同时,建立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纪实制度,督促各监督主体严格履职尽责,对开展监督情况进行全程纪实,及时填写《工作纪实表》,按程序、分步骤、有重点抓实做好巡察整改监督各项工作。加强考核督促和督查督办,对因监督漏项、缺位造成巡察整改工作不力等问题进行内部通报,倒逼责任落实。

  “我们还针对各监督主体存在的重点任务不清晰、路径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把握巡察整改规律,探索实施‘两单一图一表’工作模式。”青岛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明卿介绍,具体操作层面,即制定明白纸,明确巡察整改监督职责、任务“两清单”,确定被巡察党组织和各巡察整改监督主体17项工作职责;编制工作“流程图”,明确12项具体流程;分解形成任务“配档表”,细化4个阶段24项重点任务,从反馈开始,按照时间节点将整改任务清单化、条目式列出,督促引导各被巡察党组织和监督主体挂图作战、按图施工,对账推进、办结销号,确保方向不偏、重点不散、靶心不移。

  该市纪委监委还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巡察集中整改期日常监督的工作导引》,明确4个方面、24个“是否”监督重点,7种监督方式和4项保障机制,构建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监督格局。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重点任务、措施办法和完成时限等,有针对性地制定巡察整改监督方案,做到“一单位一方案”,因案施策、精准发力。同时,贯通运用台账管理、列席会议、调研督导、个别谈话,现场检查、跟踪督办等监督方式,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纠偏。此外,还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实行销号管理,逐一检查验收,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强化周调度、月分析,做到问题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集中整改期间,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2个,制发督办单8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3件。

  坚持多方审核,严把整改成效,该市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作配合,结合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执纪审查等掌握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方案、台账清单、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问题处理处置等,实行联审联批,推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围绕巡察整改中责任落实“缺斤短两”、整改标准“降格以求”等四个方面,按照“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整改不彻底”三类,对整改任务逐项审核。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组织“三方”进行第二次认定,交互审核认定理由,直至形成一致意见。截至目前,累计对反馈的245项重点整改事项进行审核,认定调整27项。其中,将23项送审的“已整改完成”事项认定为“长期坚持整改”,将4项送审的“长期坚持整改”事项认定为“整改不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