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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刑事审判庭原庭长杨锦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  发布日期:2023-12-24

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刑事审判庭原庭长杨锦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锦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规定,违规收受礼品;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锦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锦潮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锦潮简历
杨锦潮,男,汉族,1969年5月生,广东揭阳榕城人,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揭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揭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