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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创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  发布日期:2023-11-29
  日前,经揭阳市委批准,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创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创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规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毫无纪法意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创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揭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创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创生简历
  李创生,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广东惠来人,在职大学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揭阳市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揭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