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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宁市委巡察工作公告 普巡公〔2023〕6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7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计划,市委决定派出1个巡察组,对市林业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开展绿美普宁生态建设机动式巡察,进驻时间从202311月上旬至20241月上旬。

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省委、揭阳市委和普宁市委对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和涉嫌权力腐败的问题,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深入推进绿美普宁生态建设,推动普宁高质量发展。

进驻期间,市委巡察组专门开通值班电话、设置联系信箱和邮政信箱,受理具体问题反映(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值班电话:19129834410邮政信箱:普宁市赵华路东侧市纪委监委办公楼310市委第十巡察组收。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普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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