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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金和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廖志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网  发布日期:2023-07-13

  日前,经揭西县委批准,揭西县纪委监委对揭西县金和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廖志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志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大搞权钱交易,为在承揽工程项目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廖志顷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揭西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廖志顷开除党籍处分;由揭西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廖志顷简历

  廖志顷,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广东揭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6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揭西县金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金和镇四级主任科员。

(揭西县纪委监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