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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国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  发布日期:2022-09-30

  日前,经揭阳市委批准,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国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国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长期“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纪法底线丧失,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国藩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揭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国藩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国藩简历

  黄国藩,男,汉族,19659月出生,广东揭阳榕城人,在职大学学历,19857月参加工作,1998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揭阳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科级检察员,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员,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