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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揭巡公〔2022〕3号)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  发布日期:2022-08-11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公告

揭巡公〔2022〕3号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市委决定派出2个市委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含县级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党组开展市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进驻时间从2022年8月中旬至10月下旬。
  巡察组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找政治偏差。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工作部署,履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责任,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三不腐”一体推进等情况,聚焦资金预算编制、分配拨付、执行使用、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围绕“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机制运行、日常管理使用、“三资”管理领域“三不腐”一体推进等情况,聚焦村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要负责人履职用权各个环节。
  巡察进驻期间,专门开通值班电话、意见箱和邮政信箱,受理具体问题反映(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含县级分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值班电话:18922685200,邮政信箱: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大院1号楼911室市委第一巡察组收。
  市委第七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值班电话:18922680787,邮政信箱: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大院1号楼911室市委第七巡察组收。
  特此公告

中共揭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