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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6个巡察组向市12个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文章来源:清风揭阳  发布日期:2022-07-15

    根据市委工作部署,七届揭阳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6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含县级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水利局(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林业局等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传达6月24日市委王胜书记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履职担责能力有待提升;有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一些关键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有的单位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有的单位落实上一轮巡察、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反馈会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规定,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巡察集中整改,进一步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深挖细查问题根源,精准施策深化成果运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见底见效,为我市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市委将分别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共同参与的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在整改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督,在整改结束后对集中整改工作作出总体评价,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进行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市委巡察办  供稿)